。“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500万千瓦、1300万千瓦左右。着力优化水电结构,优先建设季以上调节能力水库电站,到2025年和2030年,全省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水电装机分别达到
)(六)推进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等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力争累计新增地热能、空气热能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探索非粮生物天然气和液体燃料替代
,新增及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2018年,我国全年光伏发电量约为18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全年总发电量的2.6%。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约为30.1GW。企业以此为基础,进行研发、生产、销售、运维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据机构预测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会达到约400GW,同时在“双碳”背景之下,将会持续推进光伏支架、风电塔筒等产业增长。而早在2022年初,海波重科曾透露,公司
负荷侧用电智能化水平和灵活性,完成电能替代发展目标,落实实施路径。(三)主要目标。进一步健全电能替代工作机制,拓展电能替代广度和深度,力争“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累计电量达600亿千瓦时,2025年电能占
产能基地”建设。(二)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交、出租、环卫
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建设保障措施和新增负荷产业建设落实机制,加强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新能源侧和负荷侧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申报方案建设、运行。(二)新增负荷实质性开工后,配建的新能源项目才能核准
(备案),开工建设。原则上纳入二批清单的项目,负荷侧和新能源侧应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且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未能于2024年6月底前投产的
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为重点,有序推动水风光一体化送出工程建设,新增跨省跨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大风光等新能源资源配置统筹力度,支持
,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风光发电新增长点,增强火电托底保供能力,构建沿江清洁能源走廊,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1.科学有序开发
注册。一个场站有多个法人且不具备独立接入点的,应由相关法人出具计量电量拆分约定后,根据法人分别注册。第八条〔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可分为如下两类:(一)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二)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第二条〔电网企业〕电网企业主要是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强供电公司以及其他增量配电网企业。第三条〔居民和农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应保量保价优先发电电源部分非市场化电量,由电网企业
新能源送出通道建设,以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为重点,有序推动水风光一体化送出工程建设,新增跨省跨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转型行动。统筹做好清洁能源外送和能源安全保障,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风光发电新增长点,增强火电托底保供能力,构建沿江清洁能源走廊,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
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
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
,北方地区风电新增装机413万千瓦,同比增长65.3%,占全国风电新增装机比重达到77.3%,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三季度各区域风电新增(左)、累计(右)装机(万千瓦)1.5 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