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节点、5G基站、工业互联网、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一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力争年内新建5G基站2万个,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6个、智能工厂15个。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推进低碳零碳
、智慧园区建设,新开工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20个,年内将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智慧园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2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户。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
、院士等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科创研发载体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
示范工程。鼓励重点区域重点突破,在“两湖”创新区以及高铁新城、天目湖生命康原等重点区域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
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大力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积极开展重点节能减碳改造项目。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严格执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加快推进新型建筑
城市更新工作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和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碳达峰试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增强城乡
城镇圈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构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新格局。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一核双轴多组团”的开发格局和维育“两屏四廊多区块”的保护格局,支撑经济区高质量
新模式。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复合利用、建筑复合利用,优化存量产业用地转型机制,倡导集中成片的存量工业用地区域整体转型。推进“标准地”改革。深化拓展“标准地”改革,探索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加大实施新增工业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改造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亿元专项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
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55.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
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对期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通过光伏优先消纳、余量存入储能、充满
万千瓦。结合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新建一批生物质发电项目,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4万千瓦。大力争取新增外来清洁能源供应,进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引入力度。建立建筑可再生能源
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体系,量化各类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立配套的设计与验收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坚持绿色、高端、多元的发展方向,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建筑陶瓷等优势产业。开发推广非金属新材料、新型海绵材料等绿色建材,严格落实
区、公共机构和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创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建设,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有序推进风能、地热能资源高效利用
,引进更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四)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
商品物流枢纽。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实体经济,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上市企业培育,推动8家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企业上市,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全力办好第二届航空嘉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