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
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
标准更新升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升级工业通用设备、制冷和供暖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电器、照明器具产品能效标准,扩大能效产品覆盖范围,加快研制电动汽车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
、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
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研究出台数据中心能效标识实施细则。 (七)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定汽车、电子产品
装配式建筑等业态深度融合,促进以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等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水泥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应用
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在石材、水泥、陶瓷、钢铁等行业工业厂房以及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
资源禀赋、电网消纳等因素,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在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以及居住建筑上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探索发展
发电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探索开展储能电站示范,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
发展新型技术。建材行业,加快推动产品提档升级,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伸从材料到制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探索构建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
,提高资源投入产出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快推动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优化布局和绿色运行。探索打造一批零碳智慧企业、零碳智慧园区。(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宁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深化为牵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动我市在数实
实施拆复建、改扩建等项目增容提质,对容积率不低于1.5的,按新增建筑面积给予一定奖励,具体细则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七)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对当年认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小微企业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深化为牵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动我市在数实深度融合、产业优化升级、一流企业培育、核心技术攻关、内外开放合作
,按照《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3〕63号)及相关细则执行;鼓励工业集聚区内企业通过实施拆复建、改扩建等项目增容提质,对容积率不低于1.5的,按新增建筑
。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进“绿色校园”“绿色商场”“绿色社区”建设,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分别达到21%和2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网运行智慧调度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
、南湖区均对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给于0.1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0.08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景区、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新增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于0.15元/千瓦时
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35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9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北京、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