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推广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升能效,降低能耗,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加快促进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目
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相关政策。落实好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鼓励具备
基本确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
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以及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落实《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修编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优化
%。4.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
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以及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落实《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修编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
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二、突出建设重点任务(一)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按照
、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各市、县(市、区)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以及禁止开发区
、科技厅、省质监局)(二十六)健全环境准入政策。落实国家制定的首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指导各地实行风险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落实国家印发实施的《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
、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州)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境保护厅等部门)(二)分解落实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确定目标分解具体办法,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州)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境保护厅等部门)(二)分解落实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确定目标分解具体办法,将环境空气质量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和基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新能源汽车配额管理办法。在客货运输领域
准入政策。落实国家制定的首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指导各地实行风险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落实国家印发实施的《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重点区域的重点
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州)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境保护厅等部门)
(二)分解落实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
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省质监局)(二十六)健全环境准入政策。落实国家制定的首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指导各地实行风险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落实国家印发实施的《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
、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州)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境保护厅等部门)(二)分解落实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确定目标分解具体办法,将环境
,研发推广核心关键绿色工艺技术及装备。加快完善工业能效、水效、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依法实施绿色监管,引导绿色消费。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
等价格政策。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将能源管理体系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对标,发掘节能潜力,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带动行业
完善工业能效、水效、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依法实施绿色监管,引导绿色消费。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机制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体系建设为核心,提升管理节能。贯彻强制性能耗标准,在电解铝、水泥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价格政策。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将能源管理体系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