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
以下为政策原文:
附件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2021年是十四五
。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长期核准(备案)而不建设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补贴预算额度为 亿元,度电补贴额度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年相关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至5月预计对外采购总容量377.34 MW。每个标段内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总容量,具体发货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
标段,每标段均设有标底价,经充分议价后,投标价格仍高于标底价,可废止本次招投标结果。
六、投诉渠道:
监事会举报途径为:
投诉举报电话:13816127662
投诉举报邮箱:ghj@chint.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D栋
邮政编码:310052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 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月12日
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
第三条 区发展改革委作为区节能降耗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支持节能降耗政策和年度节能降耗计划,确定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节能降耗支持资金(以下简称节能资金)使用
节能政策,结合本区当期节能重点工作,确定年度节能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和范围,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节能资金支持项目。
2.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时申报,并按照本办法,如实填报《北京市西城区节能降耗
。
(七)绿色施工工地示范项目。 经区建管委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获得区绿色施工工地示范项目称号的工地。
( 八 ) 国家、上海市明确要求给予政策配套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事项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
(适用简化评审程序或免于评审) 。 国家、上海市明确要求给予政策配套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事项及区政府 确定的其他用途,区财政将给予适当支持。
(九)单个示范项目最高补贴 100 万元, 既有
项目造价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输电函〔2012〕177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2月28日
政策解读:
《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要求总规模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报送造价信息。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电力工程
。
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
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相比,光伏技术应该算是成本相对低的应用技术之一,并且,根据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未来光伏在建筑方面
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多。各省市也早已发布相关鼓励政策。
湖北襄阳:公共建筑至少选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内蒙古:公共建筑应配置太阳能系统,享受奖励扶持。
天津:到2022年,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要达八成
地热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
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
全文如下
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绿色建筑。
对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诚信管理】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信息
。 四是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坚持能源立法同改革发展相衔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覆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能源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