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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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1年起投产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电力交易!来源: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2-10 10:05:42

2月8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我区新能 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
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 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未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的燃煤自 备电厂企业不得自行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由代购企业代 理购电。5.由代购企业代理购电的

光伏269.54亿!枣庄市发布重点项目名单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9 14:35:49

2月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2023年市重点项目180个,总投资379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1.3亿元。其中光伏新开工项目3个,光伏续建

四川:推动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3000亿元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7 16:59:3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

【光伏快报】山东加大太阳能投资力度;河南建高标准光伏基地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07 16:26:15

项目《通知》指出,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
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关注】深圳八部门:加快推进BIPV等应用场景示范《通知》指出

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利好投标企业!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2-07 16:23:31

、民航局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
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农业

河南:2025年光伏装机超20GW,建设高标准“光伏+”基地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6 15:50:10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经济增长和平稳降碳,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

河南焦作:统筹太阳能资源,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6 10:56:37

2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新增风力发电100万千瓦、光伏发电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
250万千瓦。通知提出,结合县域特点,突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业厂房、农村住房等建筑屋顶资源,加快推进博爱县、修武县光伏整县推进示范试点,实现光伏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融合

山东: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新增风光大基地项目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6 08:35:48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

2月28日前上报!广东2023年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启动申报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04 06:15:17

2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其中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求于2月底前将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报能源局。各地组织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性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涉及禁止开发建设的范围;取得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或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意见;基本落实建设条件、排除颠覆性因素、取得相关部门初步意见,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原文如下

海南:光伏项目备案1年内未开工,取消备案资格!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2-04 05:56:07

2月2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为推进全省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投产,要求已在发改委备案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在
部分开工,保留开工部分的指标规模,其余未落实用地等建设条件而无法开工的部分取消相应指标规模。原文如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