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7〕85号)精神,省物价局组织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省能源局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请尽快拨付光伏扶贫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函》(鄂能源新能函〔2018〕35号)规定,对武汉市辖区内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初审认定:武汉市申报的90个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光伏扶贫项目,根据其备案时间等条件执行
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立项到建成投产只需一年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这类接网项目,国家曾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按照2012年3月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
下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转由省内自行消化
432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上海冠捷科技总部大厦等15个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920.411万元。
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十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4320.749493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77号)和《上海市鼓励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8〕152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实施村级光伏扶贫是县委
、县政府助推全县产业扶贫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前期概况
2017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双百双十脱贫攻坚计划。其中包含建设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制定了该《计划
发电市级补助:0.25元/千瓦时 须满足三个条件
日前,三亚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申报项目为2018年9月30日前,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各类投资主体
供电公司营销部市场班相关人员忙着对前期走访发现的发电项目结算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据了解,为落实长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司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光伏扶贫行动,今年
进行了全面检查,还专门对发电项目的结算问题与各村委进行沟通,并将光伏扶贫工作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详细汇报。今年长清区涉及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39个,涵盖69个行政村、932户贫困户。为协调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科工信局、三亚供电局:
为做好分布式光伏市级资金补助工作,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持续发展,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8年度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三亚市范围内由各类投资
11月27日记者从三亚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该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18年度三亚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育才生态管委会经发局、三亚市科工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三亚市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补贴申请明细表》,并由各区政府、育才生态管委会、三亚市科工信局统一提交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承诺、真实性声明及初审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 佛府办〔2016〕5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初组织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
补助资金专项的申报工作,经项目征集、资料审查等程序,现将拟支持的2017年佛山市光伏发电项目奖补资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9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划转。如有出现垫付情况的,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据实结算、归还。
(三)结算方式:县供电公司将发电收入核算表报送县扶贫办、发改委审核认定,先期划转至电站收益结转机构账户(县财政局),再划拨至贫困村账户
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报县级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应在村、村民组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同时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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