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9〕3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现公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发改规〔2014〕4号)等文件要求的项目,请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
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
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
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京发改〔2019〕305号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
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政局。管理小组在建设发展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管理,其他成员单位应协同创建工作开展,确保创建要求全面落实。 五、创建重点工作 1.推动绿色工业建筑
、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
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已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审核意见。项目评审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本市
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通过关停退出每年腾出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能耗空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
实施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通过改造每年挖掘4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潜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
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通过关停退出每年腾出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能耗空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
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通过改造每年挖掘4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潜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
,对公示内容如有疑问请署实名向园区经科局、财政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附件:东川工业园区扶持光伏产业发展奖补资金计划表(1月).xlsx
联系方式:园区经科局马雁颖 0971-8125379
园区财政局
张海玲 0971-8808470
东川工业园区经济和科技发展局
东川工业园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日
东川工业园区扶持光伏产业发展奖补资金计划表(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