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
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
索比光伏网讯:为促进海盐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6〕22号)精神,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资金
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海盐县共有38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海盐县财政局拨付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743.44万元,其中资金89.324878万元列
索比光伏网讯: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
,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7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582.97万元,资金列
。附件: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11月28日
索比光伏网讯:2015年,东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今年,根据此《通知》,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
成 员: 姚秀亭 县发改委副主任丁学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罗昌和 县经信委副主任徐昌斌 县供电公司纪委书记程 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 谷 县城投公司股东代表夏元智 县农委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夏元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
索比光伏网讯:真没有想到,只需利用这闲置的空房顶,就可以给贫困户带来脱贫希望。井冈山市龙市镇庄前村党支部书记问胜民,说起市民政局帮扶建立的光伏电站,他满是喜悦。庄前村位于龙市镇北部,因年轻人都外出
务工,只留下一些老弱病残等人留守村中,如果没有合适的产业,很难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今年2月份以来,市民政局对庄前村进行挂点帮扶,根据庄前目前实际情况,经过多次摸底调查、开会讨论,最终决定引进光伏电站
》(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