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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点整治风光等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等行为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30 09:44:48

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张家口市能源局: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河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

江西废止2.9GW未开工光伏指标,逾期并网则需提高储能配比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26 14:30:32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企业:为实现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有效配置,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存量风电、光伏项目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

两部委: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10-25 17:00:16

统能源的可靠替代;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推动基地按相关标准要求配置储能,保障外送电力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国家发展改革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
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经济

四部委:推动炼油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10-25 14:00:53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引导清洁能源、绿电替代,鼓励炼油企业
方面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要求到2030年,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龙源电力入选中国年度ESG卓越实践报告来源:龙源电力 发布时间:2023-10-25 09:36:24

10月22日,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等权威机构推出的“中国ESG(企业社会责任)发布”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首次发布了《年度ESG卓越实践报告

国家发改委:推动风电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10-25 08:07:29

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发布

协鑫汇东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气顶升“重量级托举”一次性完成来源:协鑫集团 发布时间:2023-10-24 13:50:18

,被国家发展改革和江苏省列入2022年度重大项目清单,也是协鑫集团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能源合作气电一体化战略的重大硕果。该项目投产后将加大长三角地区清洁能源供应,进一步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

西藏昌都市委市政府、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行莅临通威座谈交流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3-10-24 13:38:06

改革、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建设的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参与了项目建设。作为中国大唐的亲密合作伙伴,通威是推动光伏产业

天合光能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签署阿联酋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助力共建中国首家“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3-10-20 14:49:55

原则,促进绿色发展。为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天合光能阿联酋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此次高峰论坛上正式签署,国家发展改革副主任李春临,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阿联酋驻

浙江省印发《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 (试行)》来源:浙江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10:37:47

关于《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省发展改革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浙江省电力零售
;7.提供虚假信息或违规发布信息;8.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9.其他严重违反法规政策或者市场规则的行为。八、附则(一)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省能源局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