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制氢、磁悬浮冷媒压缩机、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攻克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技术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
。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使用、运行、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四、激励举措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各设区市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对获得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标识的新建项目,列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取得国家、省级认证的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或适当资金奖补。对符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深度融合,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和服务机制,建设低碳技术领域专业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定期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组织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
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的通知,目录包括6类共35项低碳技术。其中,与光伏相关技术3项,详情如下:原文如下: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
,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环境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详见附件。二、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衔接,探索将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具体要求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确定。四、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十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
,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环境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详见附件。二、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衔接,探索将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具体要求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确定。四、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十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
10 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智能制造生产装备及信息系统:普及无人行车系统、智能库管系统、自动配料机等原材料管理设备,打磨机器人、切割机器人、数控压力成型机等成型工艺装备;推广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
点行业“碳达峰”路径,引导行业企业制定“碳达峰”方案,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支持企业实施原料、燃料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和
各类资本加强在资源、技术、业态、运营模式上的合作,探索形成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提升终端能源用户电能替代积极性。坚持安全保障。以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为前提,立足全省电力供需形势,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替代技术
供应等环节,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高温热泵、大电机驱动、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稳妥有序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快淘汰不达标燃煤
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以亚运村绿色生态城区为例,根据《2022年19届亚运会绿色健康建筑设计导则(亚运村部分)》,亚运村按不低于绿色生态城区二星级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全域打造高星级绿色健康建筑
标准》(GB/T51255)和省级相关标准,以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二)关于改造老旧建筑根据计划,“十四五”期间
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其中,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发布名单为准,战略性新兴产业
权益人的积极性。鼓励结合本地区实 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促进基础设施 REITs 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 策解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推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