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常首台(套)产品,实施政府首购,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对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列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支持制造商对
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通过光伏优先消纳、余量存入储能、充满
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快探索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制定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
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坚持绿色、高端、多元的发展方向,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建筑陶瓷等优势产业。开发推广非金属新材料、新型海绵材料等绿色建材,严格落实
标准,并纳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大力开展新建建筑节能、节水、隔热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建筑施工中要求使用绿色建材等高质量建筑材料,延长建筑寿命。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
建立优良品种奖励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优质新品种,年推广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年推广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对通过国家审定的玉米、大豆等品种每个一次性
、财政厅)15.支持建立农牧业品牌目录,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蒙”字标认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牧厅)16.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相应业绩,对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列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支持制造商对产品首张订单投保,最高按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支持,单个产品
青年人才,实施“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人才公寓3年“免费”入住,青年驿站3个月免租。推广应用6、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加快对本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围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应用场景
、管理规范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优秀企业。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遴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争取纳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用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达到80家以上
等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动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分布式燃气机组和滨州鲁北等“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组织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低碳
循环经济的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市级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引导社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统计核算制度
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筛选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针对钦州市高能耗行业定期公布国家推荐节能技术目录。鼓励国投钦州电厂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鼓励电厂
审核公告目录内的产业园区,完善智能标准生产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健全标准厂房、通用基础制造装备、共性技术研发仪器设备、质量基础设施、仓储集散回收设施等。(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农民工集中的产业园
160万个左右。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但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动态调整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
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装备、先进集成及制造技术、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提高锂、镍、钴、铂等
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加强替代材料的开发应用。推广基于优势互补功率型和能量型电化学储能技术的混合储能系统。支持建立锂电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电池产品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