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用电需求,提高用电品质,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有利于带动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有效投资。各地、各有
投资运营模式,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市场活力。(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
的盘活,有力支撑互联网+能源的应用模式创新,回归能源的商品属性。
在他看来,能源互联网是这样的:
能源虚拟化与归一化
以二次能源(电/热等)为基础
深度挖掘物质,能量,信息的基本关系
,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核心是能源虚拟化与能量信息化和互联网化管控,是能源互联网的基础
重点是提供以用户用能体验为中心的个性化定制化能量服务
独特商业模式是C2C或C2B
解决能源网络(电
设计,似乎也预示着2016年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元年。 《指导意见》指出,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
能源互联网设定两个发展阶段 《指导意见》认为,能源互联网相关技术、模式及业态均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基于这一判断,《指导意见》规划,能源互联网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确保
,更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
建设管理技术难题多。前期,快速充电、换电和常规充电都面临系列技术难题,充电网络互联互通存在重要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尚未出台。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充电桩、采用的充电
控制系统不同,窄轨铁路现象既限制了新能源汽车,又束缚了充电桩自身。新国标通过后相应问题会得到缓解。
商业模式不确定性大。虽有跨界、互联网众筹等模式初显活力,但从总体上看,投资充电桩的企业尚处探索中
以能源互联网作为了互联网+智慧能源的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能源互联网是
两个发展阶段《指导意见》还指出,能源互联网相关技术、模式及业态均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基于这一判断,《指导意见》规划,能源互联网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确保取得实效
、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集成电网、车企、交通、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设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促进
交易、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3.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
设计、标准化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集成电网
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六)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1.培育用户侧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基于互联网的
储能设备的模块化设计、标准化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
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六)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1.培育用户侧智慧用能新模式
模块化设计、标准化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
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
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
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
(六)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
1.培育用户侧
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集成电网、车企、交通
、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六)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1.培育用户侧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基于互联网的智慧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