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布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该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电网企业可采取预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该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电网企业可采取预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
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优惠幅度(或屋顶租金)等进行统一规定。
对于分布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该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
)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电网企业可采取预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对于自发自用比例较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光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无法履行
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依据年度建设规模安排,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
,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项目推进较快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其2015年建设规模申请;未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酌情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请资格。各区(县)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
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依据年度建设规模安排,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对项目推进较快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其2015年建设规模申请;未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酌情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请资格。
四、关于信息报备。各区(县)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
和改造,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2014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表
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请本市电网企业支持,依据年度建设规模安排,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
电网建设和改造,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2014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表
资格;努力规范补助资金结算行为,缩短结算周期,由国家统一规定,明确由电网公司按月预结算,年底清算电费补助资金,保障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委应明确补贴资金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便于电网企业执行
2015年建设规模申请;未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酌情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请资格。四、关于信息报备。各区(县)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
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2014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表
,确保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在并网后的三个月内能确定补助资格;努力规范补助资金结算行为,缩短结算周期,由国家统一规定,明确由电网公司按月预结算,年底清算电费补助资金,保障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