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 特此通知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海盐县共有38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海盐县财政局拨付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743.44万元,其中资金89.324878万元列
公共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资金654.115122万元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拨付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417.55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拨付第三批
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89080.7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11月28日
,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7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582.97万元,资金列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89080.7元(详见附件),总计拨付6641669.46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附件:
关于拨付东莞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ink"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东发改函〔2016〕1067号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ink"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
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
,2017年至2018年,东莞备案并完成装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享受以下补贴:一次性装机补助部分每兆瓦18万元,并平均到4个财政年度拨付,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44万元;发电补助部分企业投资项目0.1元
索比光伏网讯:关于拨付东莞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东发改函〔2016〕1067号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
,相对而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等更符合企业的诉求。尽管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占用补贴指标,但该类型电站仍要进入补贴目录需要国家财政拨付拨付补贴资金。正因为上述原因,屋顶分布式电站抢装潮便面临一个更实际的
,相对而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等更符合企业的诉求。尽管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占用补贴指标,但该类型电站仍要进入补贴目录需要国家财政拨付拨付补贴资金。正因为上述原因,屋顶分布式电站抢装潮便面临一个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