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等,做出是否废止项目建设的书面决定,并抄报自治区能源局备案。(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链断裂放弃投资,或负荷企业单方面解除供电关系,导致部分新增负荷无法落实的,要及时引进新增负荷或
项目建设,并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核准(备案)、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等,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同时,要组织好后续拟新增项目申报工作,把好项目申报关口。下一步,我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将按照
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项目建设保障措施、负荷产业落实机制,以及项目主体及接网工程实际投资建设情况等,做出是否废止项目建设的书面决定,并抄报自治区能源局备案。(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
。同时,要组织好后续拟新增项目申报工作,把好项目申报关口。下一步,我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将按照盟市成熟一个、上报一个,自治区组织评估一个的原则,适时开展全区市场化并网园区项目评估。此通知。附件: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2022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拟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对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距离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已达7个月,国家能源局
本地资源及电网接入条件等,牵头开展本地拟申报项目的竞争性配置评审筛选及排序工作,并向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申报项目评审筛选排序结果。各市及宁东报送规模不得超过自治区下达属地的年度开发规模,超出
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上报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予以清理废止。对于开工时间、投资进度、并网时间未达到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的项目,下一年度竞争配置时,将对项目投资
本地资源及电网接入条件等,牵头开展本地拟申报项目的竞争性配置评审筛选及排序工作,并向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申报项目评审筛选排序结果。各市及宁东报送规模不得超过自治区下达属地的年度开发规模,超出
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上报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予以清理废止。对于开工时间、投资进度、并网时间未达到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的项目,下一年度竞争配置时,将对项目投资
10月24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关于“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关信息,将该市第一批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公示。共计风光项目16个,累计装机容量为807.5MW。其中,光伏项目3个
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
谨慎性原则,拟对已收电费补贴3.54亿元(不含税)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对于尚未收回的应收电费补贴3.48亿元(不含税)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上预计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7.02亿元,退回
相关税收政策后作相应的处理。此前,太极实业(600667)8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关注到内蒙古发改委官网刊登的《关于废止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通知》,涉及子公司五个集中式光伏电站;所涉电站
10月24日,陕西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关于“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关信息,将该市第一批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公示。共计风光项目16个,累计装机容量为807.5MW。其中,光伏项目
”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350号),现将我市第一批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
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经县市申报,市级复核,拟废止“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10个,继续建设1个。现对废止和继续建设的项目信息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联系单位
十三五存量项目表。其中废止了7个风电、光伏项目,共计17万千瓦;3个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共19万千瓦。同日,榆林市府谷县也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统计表。其中废止10风光项目,规模45.95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