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范围。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绿色信息共享机制、绿色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碳中和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参与
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二十八)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节能减碳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
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
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强化
来?投向哪些项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看——加大投资力度!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
亿元信贷额度,并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接机制。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
、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等,向省财政厅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4.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
光伏产业相关企业挂牌上市,推动绿色保险、绿色债券产品开发,鼓励担保机构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对光伏开发和光伏实体产业发展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办〕、发改委
设备、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对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7.加快今年中央和省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
,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争取扩大我省绿色债券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进度,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
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积极争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鼓励担保机构扩大对信易贷政采贷银税互动蒙享贷等产品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