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3.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具有分批次建设、并网的特征,在开展“光伏支架安装前监督检查”“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前,已完工程应达到一定数量或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
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抽查,所辖(属)公共机构50家以上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上年度能耗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三)各部门、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抽查
: break-word !important; font-size: 16px;"1.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享受资金补贴项目进行抽查。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
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享受资金补贴项目进行抽查。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对项目的资金补贴。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生以下情形的,将取消本区光伏发电财政资金
”方式开展获证前工厂检查,结合企业信用状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获证后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二)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
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监管协同,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再实行行政许可或者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压实监管责任,依据风险状况确定监督抽查比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
抽查,在符合认定标准(见附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实地抽查),择优形成集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
,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资金。七、资金监督管理各项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区节能减排办委托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降碳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区财政局和区
、电力交易机构的监管。(监管司牵头,各相关司、各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要求开展抽查
,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依据信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高风险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威慑力。用好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手段,对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和相关涉网工程、在建电网工程
治理,严格机动车排放等项目的认证要求,打击违规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健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纳入负面管理名单。加强对已备案项目抽查检查,对存在提供虚假备案信息、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未告知备案机关等情况的项目单位,列入项目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