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率达到60%,创建“绿色工地”100家。(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广。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如办公、养老、学校等带头实施超低能耗建筑
优先参与区内政府投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重点行业开展ESG信息披露、ESG治理等数字化产品创新。鼓励引导区内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ESG相关规则、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培训和宣传
、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促进能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同外资企业共享中国能源转型红利,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对清洁能源等领域外商投资的政策支持
主体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领域创新与投资,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四)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综合运用投资、财政、金融等方式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协同探索形成
转型需要,健全清洁能源相关标准体系。制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根据目录制定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支持力度。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
“高速+”项目,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探索企业全额投资高速公路项目的核准模式。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择优选取专业化民营企业参与“高速+”项目,提升“高速+”项目建设运营水平。二、拓展融合发展维度4.支持
以旧换新产品清单目录。围绕交通、水利、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充分挖掘我区需求,加强电力设备、储能装备、节能灯具等本地企业生产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工作部署,把握重大发展机遇,进一步释放我区投资消费潜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
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项目的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以及降碳量作为项目建设的评估
、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2024年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50个以上,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到2027年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
、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2024年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50个以上,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到2027年
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单列能耗)。12.全方位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做好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的衔接,严格节能审查审批权限。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