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二十八)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87.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
协同降碳行动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全省能源
工艺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
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推进工业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综合考虑原料用能扣减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组织实施。四、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一)优化完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在开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要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中增加项目原料用能消费情况。(二)有序实施项目节能审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在实施项目节能
标准,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相关项目管理。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动在省西部可利用地建设大型风电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做好减污降碳相关经费保障。加快发展
(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新建园区(含小微企业园)分布式储能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发改局)10.争取电网侧大型集中式储能项目落地。探索电力部门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共建共享储能投资运营模式,加大对本地“首台套”、优质
创新平台。实施工程建设科技项目计划,形成一批具有国内甚至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开展建设工程新技术认定工作,对具有较强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新技术发布推广目录,政府和国有
至上、股东优先、员工受益”的核心价值观,在稳健推动企业发展、为全球输送绿色清洁能源设备及电力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投资者、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建立了互惠互利、共享共赢的生态
《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多款产品入选工信部首批光伏电池组件“绿色设计产品”;主导产品DeepBlue3.0先后获得韩国亲环境认证证书、UL
EPD环保产品声明标志、法国
,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突破100项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建成10个重大示范项目与工程,建设10个碳中和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5个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助力产业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支撑主要耗能产品
技术跨行业跨领域耦合优化与综合集成,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绿色技术银行、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平台和上海市绿色技术目录,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