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方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方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职责分工负责)(五)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支持划入具有一定收益、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存量资产,鼓励由政府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
国家宏观政策、电力设施规划、核算和调度等方面支持,逐步理顺外调绿电输配、交易和消纳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形成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的政策环境。深化与河北、内蒙古、山西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方面合作
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研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考虑全省能源需求、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电网、土地等 情况,做好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有序转型,防范风险。以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稳 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需求为底线,先立后破,在加快形成 清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全 可靠替代
、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力争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二、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依托产业本底优势和转型需求,立足能源禀赋实际,严把
电子产品、先进材料、专业软件开发、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及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不断引优培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绿色低碳企业。以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需求为导向,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
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统筹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实现余热综合高效利用。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
、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实施清洁能源供暖,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使合同能源管理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项目审批、核准、土地、投融资、人才等重要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综合
需求,利用江水北调、南水北调等工程给予更多水资源保障,支持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帮助提升改善水生态,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支持
、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项目审批、核准、土地、投融资、人才等重要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辐射
加强水环境治理,支持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邳苍郯新洼地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并推动早日开工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提升区域防洪排涝灌溉标准。充分考虑工农业、生活、航运、发电等用水需求,利用江水北调
社会风险管理。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基金。建立绿色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承销商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企业债券承销力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
分工负责)(六)完善市场化机制。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
,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居住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
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能互补形式热水系统。(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管局、省能源局)(十二)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建筑炊事
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
错峰智慧供水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能互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