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光伏项目较海上风电项目起步晚,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有专门针对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管理及建设的专门政策性文件,部分沿海省份如山东省、浙江省已出台的用海管理政策,对海上光伏项目建设的用海范围、建设要求及立体
辽宁省在已确权养殖用海界址范围内规划“渔光互补”海洋功能区,山东省结合海上风电规划建设创新打造“风光同场”一体化开发。为解决综合开发利用海域的不同空间兼容用海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有政策文件对
日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间,内设4条光伏N型
)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批复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8800MW光伏项目进行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该项
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以南、开放大街以北,占地面积约30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
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4日
路由调查、勘测完成后,所有者应当在计划铺设施工六十天前,将最后确定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报主管机关审批,并附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使用批准、海域使用权证书等文件,以获得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申请的批复
同样的管理方式,而其他光伏项目仍按照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虽然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用地政策,但是我国部委至此之后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强化对光伏项目用地
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文件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而内蒙古的规划就将超过该数字,内蒙古2022年明确,2023年实现年产绿氢7.2万吨,规划
到2025年,绿氢供给能力达到50万吨,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图源视觉中国根据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批复4批风光制氢项目31个,其中并网型27个,离网型4个
,照片水印应包含企业项目名称及照片内容简述。手续文件报送方面,每月报送项目本月内所取得的各级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手续批复文件PDF,取得手续情况应与调度表中手续办理情况相符。4、按时报送调度信息。各县(市
年12月29日,重庆市铜梁区经信委、发改委联合发布《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根据文件:(1)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配比容量达到发电站装机量10
项目建设。三、浙江:补贴0.2元/度!浙江杭州2021年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开始申报符合《中共萧山区委
、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14〕11号)政策文件第24条及
0.05864元,中选人承诺将超出部分的收益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与攀枝花市政府分享。(2)同等条件下,项目设计周期内的碳交易指标优先支持攀枝花市。(3)申请人应严格按省、市批复的接入方案编制项目接入
规划报告,支持本标段所在片区其他新能源发展,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设计、实施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不限于升压变电站、汇集站、导线数量和截面,以保证该片区送出能力满足新能源开发需求),并同意涉及后期开发项目与本项共用接入系统工程,按容量分担模式无条件向第三方开放共享。以上三条款适用于本项目全部标段。中标结果如下:
2022年4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411号,以下简称“411号文件”)正式施行,标志着国土“三调
专项核查行为,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411号文件”也明确了“三调”成果的正式启用;因此,国土调查将会直接影响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认定,对于新能源项目占用土地问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