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
,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土地面积不大,可以不用占用农地和林地,容量中等,也方便管理。
2、光伏扶贫资金来源模式
由于在光伏扶贫中的最大难题是资金,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
,我国部分企业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探索形成了4种模式。
(1)是扶贫资金+贫困户银行贷款。即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贫困户从信用社贷款30%。
(2)是扶贫资金+企业垫付。即政府出资80
政策性扶贫资金,更是一个新理念、新技能、新产业,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农村振兴。单一的光伏扶贫电站是输血式的1.0版本,那么光伏+农业+扶贫的引入是协鑫的探索造血式2.0版本。当前,光伏鑫扶贫以
商河县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市级下达我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268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50万,市级光伏扶贫工程
帮助51户脱贫巩固户、1个整体推进贫困村以及4户精准脱贫户建设光伏电池板。每户安装规模为3kw,每瓦(w)估算12元(以单晶硅为例)。其中脱贫巩固户出资10%,财政资金补贴90%,共需财政光伏扶贫资金
165.24万元;每个贫困村村集体计划安装25kw,每瓦(w)估算12元(以单晶硅为例),采取全额财政资金补贴方式,需财政光伏扶贫资金30万元。目前,所有55户脱贫巩固户均已完成并网发电,抱古村村
扶贫资金全额投资。招标人为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青海省47.16万千
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EPC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按各标段建设地点为准
2.3、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全额投资
2.4、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从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验收
。一是产业链扶贫。利用专项扶贫资金或金融扶贫贷款带资入股到龙头企业或种植、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通过耕地、草原、林地等经营权流转或折资入股等方式,与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
获得稳定资产收益。二是托管代养扶贫。利用产业扶贫资金所购牛羊等牲畜,与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合作,采取寄养、托管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三是光伏扶贫。年内建设2个集中式发电站和6个村级电站,建设
,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对于电站规模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出于消纳的考虑,同时也避免扶贫资金以及光伏补贴的过度消耗,确保资源不会
,如观光农业、光伏农业大棚等;五是在贫困地区建设大型地面电站。
五、光伏扶贫如何让贫困户受益?
一是通过扶贫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产权和收益全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收益用于
多个程序扁平式处理,争取实施村、实施户早发电、早受益。
资金方面:村级成立村级创福公司,由县级提供贴息贷款,帮助贫困村建立村集体经济光伏电站,贫困村可享受部分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自筹1/3资金,其余
1.27亿元,其中扶贫资金投资1018.4万元,旨在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和样板化光伏农业示范工程,总规模20MW,预计年可发电 2500万度,建设光伏菌菇大棚,预计食用菌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