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政策体系,抓好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61个集中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贫困村、85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电网改造任务。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实现平原地区农村机井全部通电、全省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农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
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
可能产生的屋顶翻新成本、屋顶维修成本等。此外,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相较于地面电站,更大的概率可能面临企业自主翻新维修厂房、企业搬迁、政府拆迁等需要对电站进行拆装的情形,从而在运维期间可能产生额外的拆装
建设于厂房之上,屋下企业可能出现翻新维修厂房、企业搬迁等情况,从而造成电站整体停运,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获得任何电费收入。我们建议投资人在进行项目投资测算时,考虑该等或有事项对电站收益的影响,并在具有协商
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贫困村、85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电网改造任务。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
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
公益岗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
示范基地等项目加快开工、加快投资、加快投产。
聚焦产业引领,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原则,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创新1233模式,强化扶贫项目资产
后续管理。继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光伏帮扶、消费帮扶、金融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完善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综合楼等停缓建项目,启动20-2油气分离厂搬迁,万达集团重组兴隆大家庭取得突破,一些沉寂多年的项目重获新生。
集中资源聚力招商引资。推动力量向招商集中,成立市县两级招商中心,为三个市属开发区增编70人
空间有效拓展。
第五,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选派帮扶干部1059人,投入资金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924个,重点监测帮扶对象始终保持动态清零。推进农业产业
出列村提升行动,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加强扶贫资产建管运营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加快现代教育强市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
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产业帮扶持续巩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9.1万人,297.2亿元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确权移交。会泽、宣威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富源列为省级重点帮扶县,罗平云上花海、马龙天辅
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提升等方面,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多措并举
。针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地区,《指导意见》着重强调加快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针对大中型城市,《指导意见》要求适度超前推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针对京津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