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十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44.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和研发准备金制度。(牵头单位:省
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76.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泄洪通道等。(牵头单位
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节能环保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实行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
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多渠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污染
职能作用,支持山东加快财政制度创新,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健全投入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
保障能力。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提升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中央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分配办法
,推行新技术试点项目绿色通道和扶持政策,发挥水电资源优势,有序推进新能源发电集中式基地和分布式并举模式,积极发展储能、抽水蓄能等新业态,降低对水力发电的依赖,加强省际电网余缺互济,鼓励新能源车和光伏建筑
新技术,攻克技术瓶颈和难题,加速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降低商业化运作成本,让利于民。同时,相关企业应加快行业创新转化,推动产业进步。科研单位、设备材料企业和设计单位应不断加大研发力度、进行技术转化,加快
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分类型培育树立一批节能产线、节能车间、节能工厂、节能园区典型样板,并择优推荐申报省、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典型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链式发展。(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五)加快节能配套升级。11.开展节能改造供需对接。各地立足本地产业特色,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扶持
物价稳定。把就业创业作为“一号民生工程”,加大农民工、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力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
价,落实好生猪、肉牛等生产扶持政策,牢牢抓住“米袋子”“菜篮子”,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到
扶持,进一步优化安置点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3.配合县乡村真心局加大搬迁安置区资金项目扶持力度,坚持“短中长”结合培育发展产业帮扶项目,保持脱贫户参加新型经营主体比例总体稳定、产业分红总体稳定
,简化办证流程,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楚雄州稳增长若干财政奖补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招商方式。加大向上争取中央和省预算资金力度,优先用于支持盘活
依法批准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企业可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持续加大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效率。逐
相融合发展新路径,以更大力度、更强措施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利用效率提升、新型产业培育,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用能模式,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能源领域
产业,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抢抓新能源跨越发展有利契机,推动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着力打造风能、光伏产业集群,扶持培育氢能、储能产业集群,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规模体量大的风光氢储
通过联合实力强、经验足的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引导有条件的民营建筑业企业拓展产业链,加大对装饰装修、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幕墙以及工程设计、软件研发、节能服务等优势专业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民营
、国资委、建筑工务署按职责分工落实)(四)健全建筑业科技创新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制定出台促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专项政策,市科技研发资金加大对现代建筑产业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