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精神,结合建德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测评、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论证、电力送出条件和电力消纳分析);②项目场址使用或租用协议(场址内有耕地、林地等的,应提供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意见函);③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审核意见;④项目单位
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精神,结合建德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
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市发改委依据批复文件、电力接入确认单,向项目所在地核发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指标。只有纳入规模指标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才能享受国家、省和地方扶持政策。(十一)电量补贴
索比光伏网讯: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洞头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扶持分布式光伏
测评、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论证、电力送出条件和电力消纳分析);②项目场址使用或租用协议(场址内有耕地、林地等的,应提供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意见函);③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审核意见;④项目单位
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意见函》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
:
一、资金补贴时限。对2014至2015年内建设并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二、补贴标准。按(杭政函〔2014〕29号)相关标准执行。
三
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电网意见函或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是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备案的支持性文件之一。 二、并网服务流程 (一)并网申请及接入电网意见函出具 1.市级或
服务中心)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归口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组织开展现场勘查、组织审查380(220)伏接入系统方案、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答复35千伏及10千伏接入电网意见函、组织审查项目
,出具接入电网意见函,参与380(220)伏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参与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地市/区县公司运检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
参与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文件
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406号),明确要求各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及时出具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