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更进一步剖析。上周一篇《6月9日德国光伏出力超过系统负荷50%背后的故事》一文,受到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但也有专家认为,没有综合考虑发电负荷、用电负荷、电力交换等因素,就不能全面理解德国含高比例
光伏发电的电力系统运行特性。为此,能源研究院有关专家对6月9日德国电力系统运行特点做了更进一步剖析,这对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光伏、理解新能源发电或许有所帮助。问题一: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快速增长,未来是否
据欧洲最大的应用研究机构德国弗朗霍夫生产技术研究所(IPT)太阳能系统部门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14上半年,德国光伏系统发电量同比增长28%;风力系统发电量则同涨19%。 报告指出,上半年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虽然德国光伏产业前景并不明朗,但屋顶市场仍是一块诱人蛋糕,亦是各国的发展重点。
2013年12月4日,东芝宣布正式进军德国光伏市场,将与今年3月与德国第二大不动产公司
家庭出售太阳能电力。最初总发电量为3兆瓦,面向750户家庭。公司计划2016年之前在德国全境的发电总理扩展至100兆瓦。通过安装基础设施与销售电力,届时预计可获得190亿至240亿日元(1.84-2.33
比例23.9%,消费量占比25.4%。德国光伏市场在政策刺激下于2008年~2010年出现爆发式增长,至2013年底光伏累计装机达到35.5GW,发电量占全国电力消费约5.0%。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
对光伏补贴的依赖。我国工商业用电远高于居民用电价格,目前基本已达到平价上网,由于居民电价过低,居民侧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仍具有较大的困难。(二)德国:鼓励自发自用201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
。 (二)德国:鼓励自发自用 201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23.9%,消费量占比25.4%。德国光伏市场在政策刺激下于2008年~2010年出现爆发式增长,至2013年底光伏
。最优方案:目前的政策不变,把余电上网部分调整为余电上网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次优方案:改变余电上网模式,调整为全部发电量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
参考德国和日本成功鼓励和推广国内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日本的高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修改细化颇具借鉴意义。2000 年德国颁布清洁能源法,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设定
。最优方案:目前的政策不变,把余电上网部分调整为余电上网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次优方案:改变余电上网模式,调整为全部发电量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
参考德国和日本成功鼓励和推广国内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日本的高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修改细化颇具借鉴意义。2000年德国颁布清洁能源法,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设定法定上网电价
模式,调整为全部发电量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
参考德国和日本成功鼓励和推广国内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日本的高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
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修改细化颇具借鉴意义。
国内光伏发电以地面式光伏电站模式为主,分布式光伏是长期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对于分布式补贴政策原则
模式,调整为全部发电量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参考德国和日本成功鼓励和推广国内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日本的高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
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修改细化颇具借鉴意义。国内ink"光伏发电以地面式光伏电站模式为主,分布式光伏是长期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对于分布式补贴
预期。最优方案:目前的政策不变,把余电上网部分调整为余电上网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次优方案:改变余电上网模式,调整为全部发电量享受国家大型电站的标杆政策。参考德国和日本成功鼓励和推广国内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日本的高电价补贴政策以及德国光伏政策定价细化、长期保障的政策特征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政策的修改细化颇具借鉴意义。2000年德国颁布清洁能源法,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设定法定上网电价,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