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将根据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有关要求(一)并网要求。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
申报材料一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综合处王志雄,010-6855252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胥小龙,010-58934548;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李现辉
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并网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
(二)光伏组件质量要求。示范项目应采用性能
)申报单位登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chinaeeb.gov.cn),凭账号、密码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 (三)结合开发区、园区等集中连片建设的示范工程,支持智能电网示范建设,以及微电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试点。鼓励业主单位利用
光伏系统与建筑的良好结合。建筑本体应达到国家或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二)并网技术要求。示范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自发自用。具备条件地区应加快推广微电网共网技术示范,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
技术要求。示范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自发自用。具备条件地区应加快推广微电网共网技术示范,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
(三)关键设备质量要求
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财政经济建设司综合处 王志雄 010-6855252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胥小龙010-58934548;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 李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