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微山县,利用采煤塌陷地建设的50万千瓦国家级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自2018年6月份投产运营以来,已累计发电13.75亿度,节约标煤47万吨。
作为清洁能源的积极参与者,承担建设济宁市微山县农光互补48MW和水上漂浮32MW光伏电站,并分别在2018年1月26日和3月31日并网发电。
如今的微山采煤沉降区,静静流淌过了往昔
铁道游击队的峥嵘岁月,平静的湖面上波光粼粼、一排排错落有致、规模庞大的太阳能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为风光旖旎的微山县平添了一道风景。
在这里,华能光伏电站的建设,不仅具有景观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汇能公司取得了某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审批并办理手续后,建成了某太阳能光伏电站,没过多久,该项目却被县政府认定为违法建设项目,以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由给强拆了,这怎么办?
今天
济宁市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有限公司(简称汇能公司)在取得微山县林业局、微山县国土资源局等前期批复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建设了一太阳能光伏电站,其后投入生产经营,开始并网发电。
没曾想,没过多久,山东省济宁市
近日,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分析微山县强制拆除100MW光伏电站一案。 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公司 诉微山县政府、济宁市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4月,微山县汇能
近日,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分析微山县强制拆除100MW光伏电站一案。 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公司 诉微山县政府、济宁市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4月,微山县汇能
近日,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分析微山县强制拆除100MW光伏电站一案。 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公司 诉微山县政府、济宁市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4月,微山县汇能
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由,要求微山县政府对其辖区内的6处共298MW光伏电站进行拆除整改。之后,涉事企业以项目获批为由状告县政府。 针对光伏用地,此前已有相关文件陆续发布。国家林业局印发得《国家湿地
环保督察为起点,济宁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对影响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有关建设项目期限整改的通知》(济政督〔2017〕95号),因涉及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要求微山县政府对其辖区内的6处光伏电站进行
生态环境有关建设项目期限整改的通知》(济政督〔2017〕95号),因涉及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要求微山县政府对其辖区内的6处光伏电站进行拆除整改。
2017年8月,微山县人民政府通过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协调省供电公司,对微山县的6处,共298MW的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停电断网。2018年1月5日,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做出1号强制执行决定,对光伏电站进行了强制拆除
2019年7月25日,微山县汇能光伏上诉微山县人民政府一案终审判决正式下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 撤销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 责令微山县人民政府对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