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用和绿色处置。建设生活类再生资源专业回收体系,巩固和提升以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再生资源分拣中转中心(站)和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为主要节点的回收网络。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参与
,聚焦汽车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培育绿色节能技术改造、研发、集成示范的标杆项目。在环境治理领域,打造VOCs协同减排、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处置标杆项目。到2026年,全市
2024年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开放申报领域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先进环保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三、基本条件申报绿色低碳
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专题调研,对组件回收线进行了实地考察,肯定了我省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创新等方面所作出的突出成绩。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快构建循环利用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督促
光伏设备投运和退役实际情况,配合省工信厅、省生态厅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海南、海西州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发展。感谢您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有序发展。青海省能源局2024年8月15日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四)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处置。建设生活类再生资源专业回收体系,巩固和提升以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再生资源分拣中转中心(站)和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为主要节点的回收
、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处置标杆项目。到2026年,全市创建20个以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标杆项目。七、创新政策制度(一)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金融政策。不断丰富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
居民购买使用绿色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产品。建立区域性碳普惠平台,通过居民各个领域的低碳行为累计碳积分,探索以积分兑换、消费抵消等方式,激活公众减碳积极性。厚植生态文明底蕴,提升居民自主垃圾分类投放
用能设备、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低碳产品推广、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及管理能力建设。第二十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项目的投入。鼓励和
循环利用。瞄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加强高品质工业产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对高碳工业实施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进传统制造业低碳转型。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
智能电解技术、多金属回收等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支持连续铜冶炼技术,生物及湿法冶金新流程技术、氨法炼锌、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与再制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余压余热
、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省级有关部门
、教育、文旅、医疗、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各级要做好项目梳理、储备、申报工作,按照属地
新格局,全面提升气田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油气管道建设运营质量效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改造升级6.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
风电机组应用。推动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全过程信息监测。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场景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和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省
-集装箱-储能电站”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13.聚力推进新能源装备可循环利用。以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新能源工作专班职能,负责全县新能源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培育、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