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开展节能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强化资源
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相结合。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集群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发布认定标准,开展认定、监督和考核工作
年10月底前,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推动各地区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
承诺等改革,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关于行政备案规范
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巡护,加大监测监控及维修力度,保障油气安全稳定输送。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相关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落实管道属地监管责任。加快管道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油气管道专业人才、培训交流、专题研讨
用电负荷的5%以上。深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激励各类灵活性资源自主提供辅助服务。创新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交易品种,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通过指标
,用于支持沿黄河省区统筹做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工作,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强化监督,支持地方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
内投资等,支持推进黄河流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通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支持黄河流域中央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水毁修复、防洪安全监控、水沙调控研究、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政执法监督,保障黄河流域河道堤防、水库
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加强精细化管理,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精品工程。一是牢牢守住安全环保底线,用好GIS信息管控平台,抓好施工队伍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管控,严格做好生态保护,切实
抓好疫情防控。二是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管理要求,全力建设“两高一低”精品工程,千方百计确保高质量、高速度、实现低成本。三是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力量,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内部资源,协同
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责任
目标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二)强化监督
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四)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强化宏观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进一步巩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环境。三、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我市生态治理光伏项目纳入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名单的先发优势,重点谋划实施好风电、光伏、化学储能
,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
大型清洁电源基地,完善煤炭油气集疏运体系,畅通能源互联互通通道,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源绿色合作。“十四五”期间,积极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和能源绿色低碳
三方面重点明确了光伏项目用地政策。一是:保障光伏项目土地要素供给。对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配置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前期选址
、房产不得分割转让。出让兼容用途的土地,按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在现有建设用地上增加兼容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政策一是保障光伏项目土地要素供给。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