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要求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改和重点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
汽车贷款给予“零首付”和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优惠,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
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以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制修订。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产业链供应链整体高效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老旧化工装置改造升级,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存量
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三)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大力推动中重型燃油车辆更新,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
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支持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
中心建设力度,加强精细化能源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用能
清洁低碳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推广应用一批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加强清洁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培训,培育一批高水平
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3.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聚焦交通运输发展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
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
,重点加强设计、施工、验收阶段节能管控,确保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
群控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认证,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优先选用获得绿色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
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30家、绿色产品认证10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家,推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趋近10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无害化处置机制。健全动物尸骸无害化处理机制,推动现有动物尸体处理中心提质增效。支持畜禽养殖、屠宰等企业规范建设环保型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全面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
”中小企业达300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达1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60家。(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
、品牌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指导企业完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化质量强市(县)建设,积极争创
)订。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认证认可、计量技术、检验检测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金昌经开区)(四)推动数智融合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实施好数智融合提质增效行动
完善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政府规章。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对标国省氢能“制储输用
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实施,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落实绿色低碳领域首台(套)及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