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运行、管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
、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综合能源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开展园区能源利用状况评估,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
新建、扩建大型常规煤电机组,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加快升级现役煤电机组,积极推进煤电供热改造、节能降耗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
发展。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思路有序建设安庆市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淮南市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4)积极推动乡村能源变革。大力推动乡村电气化,提升农村电网改造标准
)开展风光(储)项目建设。鼓励乡村建筑节能。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鼓励绿色能源更大范围替代化石能源。到
2025 年,全省建设 16 个以上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各市至少建设 1 个示范村
工业化建造和工业化装修。(十八)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地方节能标准,推动建筑执行更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推进公共建筑能耗
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能耗准入条件。推动煤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支柱产业提质工程,推动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产业高端化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电气化进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十七)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十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十四五”时期严格
、氢燃料、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绿色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新增交通运输装备清洁水平。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发展符合区域实际和新能源汽车特点的服务设施,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建设
工业企业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就近利用新能源。根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新建一定规模的气电和煤电。加快推进黄河上游已建水电站扩机改造、抽蓄电站及光热电站建设,推行梯级水电储能和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在系统调峰容量不足、用电负荷增长较快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燃气调峰电源,推动天然气发电与风力、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在城市工业园区、旅游集中
煤电升级改造第三节 持续推动能源高效利用第四节 加大能源科技创新力度第五节 加强能源产业智能化建设第六节 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第七章 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第一节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第二节 深化油气
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建立高能耗建筑“黑名单”。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2.强化节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格执行能耗
”工作进入巩固提升期。“十三五”时期,共实施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555个,实现节能量246万吨标准煤。2020年,单位GDP能耗0.40吨标准煤/万元,比2015年降低17%;单位GDP电耗
%,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厅)3.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定评估,对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