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绿色建筑建设。落实产融合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加大对绿色民用建筑、绿色工业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等项目的绿色金融扶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开展“碳中和”创建行动,分步推进绿色机构网点建设,倡导办公场所绿色改造,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实施碳中和。(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
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开展评价评估工作。52.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以东部湾新城区域绿色化更新为试点,推动钱塘区制定出台钱塘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能
小区改造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继续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到2025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1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既有民用建筑中节能建筑占
排放区试点项目建设。自对通过上级试点项目验收,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授予的近零碳排放区称号的项目(不含单纯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光储直柔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高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等),按照项目实际
平均供电煤耗降低0.9%。钢铁、电解铝、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平均提高6个百分点。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3亿平方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约3%,新能源汽车
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成效显著。强化能效引领,加快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十四五”前3年,全国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7亿千瓦,火电
湾航空新城片区、唐家湾片区等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节能水平,打造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集群。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企业、园区和连片开发居民屋顶光伏,试点建设
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行水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热。有序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促进建筑屋顶光伏高质量推广应用;支持钙钛矿、碲化镉等薄膜电池技术装备在建筑领域应用。支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
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46.支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对满足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节能改造相关技术要求,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实施奖补。对采用集中供热的超低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实施。12.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更新改造施药机械,依托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重大病虫疫情统防
,研发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低碳节能工艺流程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支撑重点行业零碳、低碳工业化流程重新塑造;在交通领域,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燃料汽车技术、低碳基础交通设施应用、智慧交通等技术创新,支撑
交通领域绿色化、电气化和智能化发展;在建筑领域,推动建筑能源多元高效综合利用、智能建造、建筑节能、光储直柔等技术创新,支撑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在负碳技术领域,重点发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农业节能增效与碳汇
老旧住宅电梯和公共建筑电梯。结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制冷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
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分类有序推进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设备更新,重点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