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快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用能模式。鼓励工业领域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设备,持续推进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
各类市场主体225.1万户,比上个五年增长52.7%,每千人企业数量增加到111.1户、位居全国第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的5.9万元增加到7.9万元左右。居民消费
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实施抗疫助企等一系列稳增长措施。率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成功举办三届“五五购物节”,新增各类首店4881
制造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万亿级先进产业群,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光伏、智能电气等15个千亿级特色产业群,第三代半导体、基因工程、前沿新材料等
(产品)4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1家。(五)突出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实施稳外贸稳外资10条政策举措,成功举办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启动“千团万企拓市场抢订单引项目”行动,新增
、大丰和盐城经开区等7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通过验收。鼓励建设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新建工业园区、新上重大项目、新增公共建筑、集中连片农居等区域
2025年,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超35%,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10克标煤/千瓦时,氢能、储能参与能源调节作用明显增强,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
示范工程。鼓励重点区域重点突破,在“两湖”创新区以及高铁新城、天目湖生命康原等重点区域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
”、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美丽乡村”,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奖励。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提升全市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水平和示范表率功能。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施
、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打造清洁低碳能源消费结构。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新能源
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
新模式。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复合利用、建筑复合利用,优化存量产业用地转型机制,倡导集中成片的存量工业用地区域整体转型。推进“标准地”改革。深化拓展“标准地”改革,探索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加大实施新增工业
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双控”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总量管控,评估建设用地扩张的碳源/汇效应,切实通过低碳为导向的空间布局,控制高耗能公共建筑发展,探索增加我省自然资源碳汇功能的技术途径和方法体系。围绕“增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改造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亿元专项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
运营的苏木乡镇客运站给予年度运营补贴3万元,打通农牧民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69.对新命名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激励
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对期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