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推广应用和光伏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光伏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创建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为载体,构建规划、政策、标准、平台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示范基地
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500个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GW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创新
的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示范基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
、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和逆变器,且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
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示范基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
下,优先购买列入《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三、促进光伏推广应用9.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在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或本市居民投资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组件、光伏建筑一体化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相关政策。落实好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稳步推进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超额完成任务。(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高校、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试点,开展公共建筑空调
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相关政策。落实好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鼓励具备
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高校、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试点,开展公共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
发电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的补贴政策。(二)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支持符合相关要求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区、微电网等产业协同创新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及相关市级示范试点项目,在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积极推荐
的新增需求,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型城镇化能源基础设施中的比重。鼓励城乡低密度民居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五)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引导新建的
基础设施中的比重。鼓励城乡低密度民居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
(五)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引导新建的单体屋顶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和大型市政设施,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设计屋顶荷载,推进光伏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鼓励使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
(六)有序推进光伏地面电站综合开发
结合实际出台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的补贴政策。同时,为协调各部分工作,杭州市政府将成立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通过简化
现代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服务业等对能源的新增需求,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型城镇化能源基础设施中的比重。鼓励城乡低密度民居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五)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
发电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的补贴政策。(二)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支持能源互联网示范区、微电网等产业协同创新项目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及相关市级示范试点项目,在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积极
发电成本,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光伏企业开展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材料、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电池、建筑光伏构件等技术攻关,重点解决光伏应用工程中存在的系统优化集成、建筑一体化、智能并网等技术难点,提升核心
。
科学规划、有序发展。通过全省调研,在全面摸清我省光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积极鼓励利用荒山、废旧厂矿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利用建筑物建设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