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逾期光伏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34个光伏项目因未开工被取消建设指标,估摸总计2.894GW。根据文件,截至今年9月底,纳入2021年竞争优选方案的光伏项目
中,有34个项目、装机289.4万千瓦未开工,纳入2021年竞争优选方案的光伏项目中,有34个项目、装机289.4万千瓦未开工。根据本次废止的指标类型来看,渔光互补类项目废止规模最高达到了1.11GW。从
改能〔2021〕3号)文件同时废止。原文如下: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中意产业园,工业园区
实施细则》(余发改办〔2021〕1号)、《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余发改能〔2021〕3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10月8日,浙江省瑞安市发改局发布关于修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文件,瑞安市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个人
备案、设计、安装和验收程序,并接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安市供电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发改能环〔2022〕17号)同时废止。原文如下:
协发〔2023〕5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权限修订、废止。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但未实际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及时停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相关协议进行修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地方
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措施。第一条
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
、高新区管委会)第八条 重大项目支持。对新型储能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扶持。(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本措施自2023年9月7日起施行,本措施废止不影响剩余年度资金拨付。原《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
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重点推动分布式光伏在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关于氢能方面,文件显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推动制氢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促进绿氢产业规模化发展。建立
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第五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1997年4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一线品牌的中标价格下降,p型出厂价已低于1.25元/W,个别接近1.2元/W,n型组件出厂价可低于1.3元/W,让更多项目具备经济性,下游市场已被充分激活。【政策】国家发改委:废止多项光伏领域文件!7月
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清理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
产业落实机制,以及项目主体及接网工程实际投资建设情况等,做出是否废止项目建设的书面决定,并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链断裂放弃投资,或负荷企业单方面解除供电关系
工程开工建设,确保网源建设同步。此外,要协调相关新增负荷项目审批部门或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项目投产前,向电网企业出具新增负荷项目全部投产的证明文件,配合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网审核工作。三、项目运行监管方面各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