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上述电价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www.nea.gov.cn/2022-01/20/c_1310432517.htm 该法规被《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9年11月8日发布;2019年11月8日实施)废止
日前,宁夏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明确:废止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所修改的22件文件中,对《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知》(宁政规发
2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8号)进行三项修改: (一)将一、严格
),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0.2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关注】国家能源局:拟废止《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组织
开展了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拟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海外】开创先例!美国SRP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拟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
期为2022年2月18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2月8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项目用地(海)准入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海)主要指,光伏方阵、光伏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集成线路和场内道路用地(海)等。
(一)对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确定的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下
简称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
(海)准入。
对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确定的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
相关程序。
二、严格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海)准入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海)主要指,光伏方阵、光伏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集成线路和场内道路用地(海)等。
(一)对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确定的利用农用地
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
》(琼发改价格〔2009〕1497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炼化高峰时段计划电量的通知》(琼价价管〔2013〕778号)文件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有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1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指出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