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推动国家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监管重点包括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并网接入情况、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及补贴
支付情况、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山东能源监管办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还共同组成了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出具制造的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4.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具有2015年至今每年累计达到500MWp及以上国内并网发电产品供货业绩
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
1)光伏组件设备;
2)逆变器设备;
3)光伏支架配套辅材;
4)混凝土基础;
5)电力电缆及相应辅材;
6)并网计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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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发电及组件下方不得有影响组件安全的植物。
项目工程工期以设计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并网点,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
,并网发电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
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发布公告的
》GB\T50796 -2012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2、保底发电量:整个项目(17处合计装机容量1190KW)运营期内,运营期内
(副本)或过渡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
(3)逆变器及晶体硅光伏组件的CQ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整个光伏电站(包含开关站/升压站、光伏场区、场内集电线路、道路等)的勘测、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拟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生产或销售企业(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30 至17点(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3 14:30
开标时间:2018-05-23 14:30
供货时间: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并网完成
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具有单体容量2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并网验收等。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6、建设地点:阳曲县高村乡峪庄村。
7、计划工期:本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8、其他要求:本项目由投标人全额垫资
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7招标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交付使用期:4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
四、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郓城县陈坡乡乡政府、侯庄村、杨寺村、樊窦庄村等十几个村光伏发电,主要内容包括购置安装组件、配套设施建设,并网发电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
;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C、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