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聘用合同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按期并网承诺书(格式自拟,二标段投标人无需提供)。5.其他资料(1)投标人
第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19.022MW村级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EPC项目的全部生产环节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并网发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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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场区压覆矿报告、项目区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接入系统方案及评审意见、并网验收、办理涉及电网的相关手续等。注:以上内容
安置点128户群众按每户5000瓦容量建设扶贫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为0.64兆瓦(包括施工、设计及并网接入);
2.3.2桑珠孜区3.67兆瓦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项目,涵盖江当乡光伏小镇、甲
技术、施工能力。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电力设计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承装(修、试
7月30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本招标工程由升压站基础、组件支架基础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
及材料采购供货、监造和催交、运输、保管和发放、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调试及并网、试运行和售后服务,并根据本工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工程的保修,确保本工程能够满足国家、北京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设计(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联合体报名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及组成联合体报名本项目的协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送出线路工程建设作为工程起点,直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
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竣工图交付、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验收配合、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投标书。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包括光伏发电设备一套,相关服务包括内陆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并网,培训。本合同交货验收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20天内,供货安装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质保
资质;(3)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有效文件。
iii) 生产能力: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应证明他可以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光伏扶贫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监测认证机构关于
光伏产品的准入要求,要求企业采用达到工信部公布的领跑者名录产品;建设主体具有光伏电站从建设到并网全流程的工作经验。
3.5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
标段
为EPC总承包,装机容量5.54兆瓦、14个电站,约3800.44万元,共帮扶贫困户817户,上述标段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
三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主要货物或设备等内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光伏组件或系统);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
用于北京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建设,并计划将一部分信贷用于北京太阳能光伏发电规模化项目2019年第十三批项目(合同号:SS-G2019-13),太阳能光伏发电用户侧并网系统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本合同
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完成光伏发电系统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质保(包括向业主集控中心和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传输数据的数据采集器的安装及调试工作)。以业主的名义向北京市电力公司办理完成并网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