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运规模突破百万千瓦大关,标志着新型储能基本实现了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为支撑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解决新型储能发展缺乏国家层面宏观规划引导、备案和并网管理流程不明确、建设和运行过程不规范等可
、并网运行、监测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于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安全、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丨本报记者 韩逸飞)
利于促进储能行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指出,锚定
6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2021年保障性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通过竞争配置等方式确定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
调峰能力,光伏为10%,风电为15%,且储能设施须在发电项目并网后两年内建成投运。
在项目纳保方面,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具备建设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发改规〔2019〕1号)以及近年来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称
填埋场、鱼塘、湖泊等场地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居民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是居民个人利用
新能〔2013〕433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居民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是居民个人利用住宅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等建设的光伏项目,其余为非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发改规〔2019〕1号)以及近年来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项目,以及利用具备条件的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垃圾填埋场、鱼塘、湖泊等场地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
项目,全力推动,能并尽并。
对于存量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获得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
项目范围。原则上应于2021年底前建成并网。对于明显超出合理工期的存量项目(风电项目自核准之日起超过3年、光伏发电项目自列入相应年度方案起超过2年未建成并网),不支持项目业主及主要投资方在豫继续开发
协商一致后,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规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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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1年,风光保障性并网规模9GW。6月11日,广东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确定2021
年度广东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900万千瓦,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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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十四五,风光项目分配方式:自带负荷、直接配置、竞争配置。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分配
电网企业开辟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工程绿色通道,推动与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在接网服务上,出台优化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流程和实施细则,将10千伏接入权限由市公司下放至县公司,办理流程由串行
调整为并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先接入、全额消纳。目前项目从报装到并网,累计办理时长由68个工作日压减至4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在电费结算上,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月抄表、按月结算,购电费和
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系统调试、涉网试验(按照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发电厂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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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开关站、场内集电线路、35kV送出线路、安全设施标准化、场内检修道路、值班室、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光伏组件
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据统计,两个细则(即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运行十余年来,日计划、AGC、一次调频、调峰等调节能力考核指标考核量均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