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1号)文件精神,制定西安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
西安市辖区内(含西咸新区代管部分)安装光伏建筑一体化构件、可发电且实现并网的
稳定运行状态。
三、实施年限与申报类别
实施年限:2021~2023年。
申报类别1:对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完成并网并验收通过后,按装机容量给予建设单位0.3
作用以及紧急状态下的跨省跨区支援作用,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和并网燃煤自备电厂监管等。(内容见:国家能源局特急通知电力保供 代理购电、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跨区支援都有提及)。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该政策
万千瓦,其中市区(含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新增光伏发电20万千瓦。
二、推进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整县试点带动,加强对屋顶资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融资和并网、电网
。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统筹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并网一批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整体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
。试点县(市、区)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备案,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按月调度项目进度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我委。试点企业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万千瓦,允许非试点企业和自然人利用自有
屋顶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3、优化并网服务,电网企业要主动适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加快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消纳能力。加强配套接网
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的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意见》发布至今三年有余,但仅有山东、浙江、广西等部分省区发布了相关通知。有的
国家层面能够有效引导并加以鼓励规范,不论对农业还是光伏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专项政策缺位 用地争议深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是已经建成投产的农光互补项目,部分项目的运行情况也不顺利。
并网后
2030年,储能系统作为推迟电网基础设施投资的一种手段在大多数市场中的应用仍然处于边缘。然而,取消监管障碍和引入电网所有者的激励机制,并将储能系统视为传统基础设施投资的替代品,可能会改变这种动态
驱动因素,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并网的更严格规定也是一个主要驱动力。
彭博新能源财经公司发布的这份调查报告的主要作者Yiyi Zhou表示,全球储能市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不断下降的电池成本和激增的
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的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意见》发布至今三年有余,但仅有山东、浙江、广西等部分省区发布了相关通知。有的地方是明确了
引导并加以鼓励规范,不论对农业还是光伏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专项政策缺位用地争议深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是已经建成投产的农光互补项目,部分项目的运行情况也不顺利。
并网后,争议最多的就是
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对项目经济性的影响,自主决策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备案,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按月调度项目进度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我委。试点
企业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万千瓦,允许非试点企业和自然人利用自有屋顶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3、优化并网服务。电网企业要主动适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
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对项目经济性的影响,自主决策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备案,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按月调度项目进度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我委。试点
企业单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万千瓦,允许非试点企业和自然人利用自有屋顶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3、优化并网服务。电网企业要主动适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
电厂电量替代、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量入而出适度就近打捆新能源。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节奏,2021年度各省(区、市)试点开展的一体化项目增量电源并网容量应在本省(区、市)电力规划、可再生能源
监理等工作应根据项目特征由国家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采用的关键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准入标准和检测认证要求。
(五)细化并网运行管理。一体化项目并网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