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建成并网新能源装机2500
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耗强度和减排指标按照国家要求安排。要按照党中央
。(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
、产业基金等多种政策,完善银项精准对接机制;土地、能耗优先保障“千项万亿”重大项目,五年累计保障建设用地30万亩以上,其中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10万亩左右,用好能耗增量等指标,允许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
依然不足。凉山电力属外送型结构,丰水期电力外送比高达90%。截至2020年底,凉山电网各类型电站并网电源(不含溪洛渡、乌东德、瀑布沟、深溪沟等未通过凉山电网送出的电站)丰水期长期出力为2396万千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经济性、安全性、发展有序性等问题有待解决。安全生产对凉山能源发展提出新挑战。随着凉山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电力集中并网,长距离输电线路进一步增加了森林防火压力。小水电总体呈
产品价格涨幅过大,组件生产环节全行业普遍遭遇成本攀升,公司组件成本高企,终端销售价格涨幅不及原材料价格涨幅,影响了公司组件订单毛利水平,同时也导致公司EPC项目建设开工及并网进程部分延缓,影响公司利润
全面达产,规模化优势凸显,充分发挥了公司大尺寸光伏组件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及管理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基本面发生正向改变,经营指标持续向好。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组件电池片产能配比,降低
。(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
、产业基金等多种政策,完善银项精准对接机制;土地、能耗优先保障“千项万亿”重大项目,五年累计保障建设用地30万亩以上,其中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10万亩左右,用好能耗增量等指标,允许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
首批竞争性配置项目群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梯次推进“十四五”新增近海海上风电项目群竞争性配置工作,同步开展输电规划研究和接网方案论证,不断提高源网协同发展水平。稳妥开展深远
适度发展稳定可靠热电。积极推动电、热耦合,适度补充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推进丰源热电、建湖丰富热电、滨海港工业园区供热中心、阜宁高新区热电等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做好煤炭替代、能耗、排放等要素指标
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结合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产出效益等指标,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
达到50%。对期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按照安全、灵活、经济的原则比选论证后确定最终
海上风电全容量并网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加快建成并网,启动嵊泗1#、3#、4#、5#二期、8#、沪舟大桥、嵊泗泗礁等7个海上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工作开展,坚持
、6#海上风电全容量并网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加快建成并网,启动嵊泗1#、3#、4#、5#二期、8#、沪舟大桥、嵊泗泗礁等7个海上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工作开展
数、低消耗、少排放煤电机组。推动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新增风光发电指标向煤炭及煤电企业倾斜布局,促进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推进山西-京津唐等通道建设,加快实施“两交”(晋北、晋中交流
机组为重点,分类推进落后机组淘汰整合。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气需求,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开辟干熄焦余热发电并网绿色通道。合理控制新增煤电规模,开展燃煤机组节煤
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30.支持新增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单项指标考核评价靠前的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对进入全国排名前60名、年度排名提升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