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电网公司积极配合指导业主做好项目接网手续。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企业和部门齐心合力,攻坚克难,倒排工期,于2019年6月21日顺利并网
在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截止到2019年6月21日我市第一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累计完成投资约2.723亿元,第一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00MWp,本项目所在场区内多为天然牧草地或裸地,所以本项目利用其丰厚的自然条件,采用牧光互补型的复合形式进行设计。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集中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内部集成计量
第三方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 光伏并网逆变器须在供货前取得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4) 近两年(2017.7~2019.7)逆变器实际发货量不低于400MWp,投标人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备案的屋顶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当日办结;对于手续不全、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同时,汇总全县的村级光伏电站、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按期编制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上
方案等,有效地保障了村级电站早日并网发电。为了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县发改部门牵头乡村两级,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规范运作,切实把好项目备案、项目开工、先进光伏组件选用、收益分配、公开招投标等环节
公司、河源供电局关于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电量消纳、电价补贴政策等情况汇报,了解了2家光伏发电企业建设手续办理、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并现场查看了2个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情况。
调研组还对河源电厂二期新建项目
进行调研,听取河源电厂二期新建项目关于项目核准手续、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办理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等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施工进度。
调研期间,调研组征求了企业对南方能源监管局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储能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勘察(含地勘)、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总图设计等)。场地清理平整、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安全生产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调试、接入、检测、试运行、并网手续
部门协调服务工作。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投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建设单位取得电网公司和物价部门的电价批复。
4.标段划分:
一标段:宿州海螺5.8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宿州海螺
内容;建设安装5800m围栏;厂区内所有监控设备、车辆采购及安装。 电站建成后的并网发电(含并网手续)等相关内容。 第二标段(1-11场区):建设安装48456块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安装
;项目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存储、保险;项目土地平整、整理、拦洪坝修筑、建筑工程、施工安装、电气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全阶段及全过程的工作及费用;组织电站并网专项验收(含电力
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工程各类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含消防、环保、水保等)、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工作、整改维修工程质量问题、协助配合竣工后试运行、更换不满足要求和存在
采购范围:
(1) 配合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包括:林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表或报告、水土保持及监理监测、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区勘测定界、接入系统方案、并网验收、办理涉及电网的相关手续等
5536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估算总投资约3598.4万元(含主材价格);
2.3项目合作期限要求:(1)建设工期要求:2019年11月30日前建设安装完成,实现并网条件;(2)工程质保期二年;
2.4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尽快开工,保质保量安全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承诺时间投产发挥效益。
2、请各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相关开工手续,确保
项目尽早合法合规开工建设,并做好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督协调促工作。
二、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列入此次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企业申报承诺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及时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备案,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尽快开工,保质保量安全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承诺时间投产发挥效益。
2
、请各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相关开工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合法合规开工建设,并做好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督协调促工作。
二、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