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常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七条:补助条件:从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意见》颁布之日起,在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备案或核准的
;项目建设标准符合规定技术要求;项目按规定程序已办理完验收手续,且正式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重点优先支持以下示范项目:
(一)已出台支持政策的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
(二
受理并网申请后,当地供电公司会与申请企业预约勘查现场时间 服务时限 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3供电公司答复接入方案 服务方式 当地供电公司依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5、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没有发生重大
科技孵化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现有厂房和办公楼的可利用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总面积约为29.10万㎡,建设装机容量约为20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项目1个并网点,含
新建1回 35kV 线路接入110kV龙江变35kV 母线出线间隔,新建线路长约4.7km(送出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光伏电站工程
:17年(自并网之日起)
4、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区域及运营期限内该区域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运营、收益分配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项目区,新建村级光伏扶贫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ZC2017-Ag15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
3、运营期限
用地、坑塘、公共设施屋顶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31.8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6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模式。
2.7招标范围
10年。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承担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指除日常保养或用户人为造成设备损坏或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由使用方负责外,其他全部运行维护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资料图:随着江西都昌县大港镇丹山村光伏扶贫电站成功并网发电,该县150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全部并网投入运营
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意见要求建立
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
通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2017年9月25日
。
8、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时间为准。质保期内免费维护一年。质保期后若需要运维则另行签订运维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6、计划工期:85日历天。
7、免费质保期: 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电站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整站质保1年
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
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原标题: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