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1、《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5).rar 2、《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7).rar
。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7月1日 国能监管〔2014〕331号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
合同分别送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所在省(区、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三、《示范文本》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7月1日
,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此后国家能源局新增设的市场监管司,也是原电监会工作内容的延续。按照国办发〔2013〕51号文件中的第七条: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
能源价格,建立起合理透明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要切实转变对能源的管理方式,更多体现为宏观引导、市场监管、资源保护和利益协调的职能,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处理好中央和地方,能源输出地和输入地,以及政府、企业和民众
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此后国家能源局新增设的市场监管司,也是原电监会工作内容的延续。按照国办发〔2013〕51号文件中的第七条: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
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 下一页 余下全文 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分
执行为主要工作方式,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分
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以贯彻落实标准执行为主要工作方式,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
进行增信。内容: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能薄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的落实监管。在项目备案之前的开发准备阶段,要指导项目单位与电网企业衔接好接
体系,加强能源监督管理,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此后国家能源局新增设的市场监管司,也是原电监会工作内容的延续。按照国办发〔2013〕51号文件中的第七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