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地质勘察(地质详勘)、地形测绘、勘界,初步设计(含组织审查),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技术文件)、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及
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二级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6.3-2021.3
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电池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
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项目征租地,当地政府协调,清障协调,电力质检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采用甲定乙购形式)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逆变器、主要电力电缆、箱式变、10kV开关柜、无功补偿SVG、SVG预制舱设备由甲方供应)、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20MWp级
的全部工作。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及协调事项,但确定是工程范围中必须有的,须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施工、采购及协调等事宜。
C: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土建工程施工
范围内全部场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现有设施迁移、附着物清理及处置、光伏区周围排水沟、场区围栏及大门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工程施工许可、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由甲方提供)、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验收(含消防等各项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