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围栏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设备及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未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
企业法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光伏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授权的投标人
。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取得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
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人需负责本次工程的采购、施工、竣工交付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 、试
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手续办理、施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同时工程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
工期要求:每个标包要求50日历天
。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2)标包8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8个标包须具有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约7600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监理标段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
4)必须具有
资质。
6)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或联营体中承担工程的成员或分包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7)投标人须取得晶体硅光伏组件制造商及逆变器制造商的设备销售有效授权书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一般
运营维护,同时实现智能化管理和电站远程全时监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只能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公司上年度净资产达到5亿元以上,近两年累计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