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保障,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加快建设自治区境内新能源大基地500千伏汇集工程,积极参与新能源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实现“草原绿电”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发挥电网规划引领作用,统筹
家管网实现互联互通。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科学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向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深度转变,显著提升煤矿安全水平。3.优化新型电力系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扩大
吨级油气当量勘探开发基地,筑牢国家后备能源基础。合理选址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和省内天然气管网与国家管网实现互联互通。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科学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向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深度转变
能源管理提升工程工业节能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节能监察常态化机制,探索区域交叉检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加大钢铁
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完善绿色制造评价规范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绿色制造建设扶持体系和模式,培育专业化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评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广先进示范经验,鼓励名单内企业和园区定期发布
良性循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对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
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9日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
。(十一)
光伏项目施工企业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本办法第十二至十七条要求,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项目设计和施工资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要符合《建筑节能
千伏主网架加强延伸工程以及各电压等级电网优化提升工程,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保障,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加快建设自治区境内新能源大基地500千伏汇集工程,积极参与新能源特高压外送通道
,鼓励整镇(乡)、街(园)打包推进。(三)居民屋顶资源坚持规范建设,打造高质量的惠民实事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能源局《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标准,完善规划、设计、建设
开工建设,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集安至桓仁段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能源方面,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首个光伏电站建成投产,白鹤滩至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重庆段顺利完成长江大跨越。水利方面,南水北调中线引
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二、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管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规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补偿行为,实现受益与补偿相对应、享受补偿权利与履行保护义务相匹配。四、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建设项目审批(一)涉及用地和规划许可的审批。确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