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
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
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
近日,四川发改委,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四川省电能替代六大重点任务,要求稳妥有序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
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以下为方案全文: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为提升全省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充分将我省清洁能源优势
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力争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统筹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保供调峰天然气
机组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施工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领域持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油、柴
保持在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力争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统筹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大力
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保供调峰天然气机组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施工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
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
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12月23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办法》,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
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
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等综合利用。探索推动核能小堆供热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实施
综合利用。探索推动核能小堆供热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实施“氢进万家”科技
评价评估。加强节能监察力量,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十一)大幅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深化工业、建筑
基地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建设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和海上光伏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
与现货价格机制衔接。在日内平段价格和加权平均交易价格均不超过国家允许的价格浮动范围的前提下,鼓励探索自行约定日内各时段价格。健全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基于国家出台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